标题: | 齐城农业高新区管委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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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| 123703054943842182/2016-5021717 | 文号: | 无文号 |
发文日期: | 2016-03-28 15:06:10 | 发布机构: | 齐城农业高新区 |
本年报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》和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淄政办发〔2014〕29号)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临政办字〔2014〕12号)的有关规定,由齐城农业高新区管委会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全文包括概述;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;发布解读、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;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;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;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;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;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的情况;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;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;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可与齐城农业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7666566。
齐城农业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一流农业园区,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,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、法治政府、服务政府为目标,及时规范开展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,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:
一、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
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,成立了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,副主任为副组长,办公室和综合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。办公室为牵头单位,负责管委会政府信息工作相关规章的制订、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报送、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等具体工作。办公室主任在审核文字内容的同时对信息公开范围进行分类把关,有不同意见的及时与拟文部室和分管领导沟通意见;文件签发领导对该公文信息是否公开作最后审定。
在进一步加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:
1.组织机关干部学习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以及相关文件,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,使得全单位同志认识到本单位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,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。
2.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,编制了齐城农业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,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、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,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。
3.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,按照“合法、全面、准确、及时”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,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。
4.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。
二、发布解读、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
无
三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
按照要求,及时公布年度齐城农业高新区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、2015年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表、2015年区级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总表。
四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
在“BET3365手机下载_365体育亚洲官方入口app下载_beat365app下载官网政府信息公开网”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2条,所有主动公开信息都及时上网公开。
(一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:1、机构设置、主要职能、办事程序;2、发展规划;3、工作动态;4、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。
(二)信息公开的形式:1.临淄党政办公网,网址:http://www.zydacafe.com/。2.新闻媒体。
五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
无
六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
无
七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的情况
无
八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
无
九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
无
十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2015年管委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整体上仍然处于起步阶段,还存在一些问题,下一步积极采取措施改进。
一、加强主动公开信息工作。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,进一步做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,不断丰富对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,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,严格遵守信息制作、发布流程。二加强门户网站建设。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丰富性和时效性,积极发挥网站在资源整合、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,扩大网站的宣传力和影响力。三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。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、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信息发布、保密、审查制度等,进一步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,有制可依。
2016年3月28日
附件
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
统 计 指 标 |
单位 |
统计数 |
一、主动公开情况 |
|
|
(一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12 |
其中: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|
条 |
|
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|
件 |
|
(二)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|
|
|
1.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12 |
2.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|
3.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|
4.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|
二、回应解读情况 |
|
|
(一)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|
次 |
|
(二)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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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1.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|
次 |
|
其中: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|
次 |
|
2.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|
次 |
|
其中: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|
次 |
|
3.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|
篇 |
|
4.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|
次 |
|
5.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|
次 |
|
三、依申请公开情况 |
|
|
(一)收到申请数 |
件 |
|
1.当面申请数 |
件 |
|
2.传真申请数 |
件 |
|
3.网络申请数 |
件 |
|
4.信函申请数 |
件 |
|
(二)申请办结数 |
件 |
|
1.按时办结数 |
件 |
|
2.延期办结数 |
件 |
|
(三)申请答复数 |
件 |
|
1.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|
件 |
|
2.同意公开答复数 |
件 |
|
3.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|
件 |
|
4.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|
件 |
|
其中:涉及国家秘密 |
件 |
|
涉及商业秘密 |
件 |
|
涉及个人隐私 |
件 |
|
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|
件 |
|
不是《条例》所指政府信息 |
件 |
|
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|
件 |
|
5.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|
件 |
|
6.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|
件 |
|
7.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|
件 |
|
8.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|
件 |
|
四、行政复议数量 |
件 |
|
(一)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|
件 |
|
(二)被依法纠错数 |
件 |
|
(三)其他情形数 |
件 |
|
五、行政诉讼数量 |
件 |
|
(一)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|
件 |
|
(二)被依法纠错数 |
件 |
|
(三)其他情形数 |
件 |
|
六、举报投诉数量 |
件 |
|
(一)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|
件 |
|
(二)纠错数 |
件 |
|
(三)其他情形数 |
件 |
|
七、向图书馆、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|
条 |
|
(一)纸质文件数 |
条 |
|
(二)电子文件数 |
条 |
|
八、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(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)数 |
个 |
|
(一)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|
个 |
|
(二)镇(办)门户网站 |
个 |
|
九、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|
万元 |
|
十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|
|
|
(一)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|
个 |
1 |
(二)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|
个 |
|
(三)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|
人 |
2 |
1.专职人员数(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) |
人 |
2 |
2.兼职人员数 |
人 |
|
(四)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(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) |
万元 |
|
十一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|
|
|
(一)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|
次 |
2 |
(二)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|
次 |
2 |
(三)接受培训人员数 |
人次 |
2 |